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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拍房案例(买卖不破租赁)

活动来源:瀚海法拍网   |   发布时间:2019-04-12

  所谓“买卖不破租赁”原则,简单来讲就是虽然标的物已经因为买卖而移转所有权了,但其上所存在的租赁契约,可以一并移转给新的所有权人。

  之所以会有这个法律原则的存在,主要是因为法律预设了房客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,为了保障房客不会因为房子被房东随便处分而丧失使用房子的权利。

  但是买卖不破租赁并非在所有的买卖交易形态都有适用,还需要看买卖契约与租赁契约成立的时点何者比较需要保护而定。

  01

  租约障碍的三种情形

  1、租赁权设定在先,抵押权设定在后

  最高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)第六十五条规定:“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,抵押权实现后,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继续有效。”“买卖、抵押不破租赁”,是民事法律规范确定的旨在保护承租人租赁权的重要原则。

  2.抵押设定在先,租赁设定在后

 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:“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,抵押权实现后,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。”该条款表明对抵押设定先于租赁的,抵押权优先于租赁权。

  3.司法查封在先,租赁设定在后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、扣押、冻结财产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:“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所做的转移、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,不得对抗申请人。”即设定在后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法院司法查封行为。

  02

  化解障碍的三种措施

  “买卖不破租赁”原本是为了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,但却被许多法拍房的原业主和租客滥用,导致买受人的权益受损。

  因此在购买法拍房时,要提前做好调查工作,选择适合的标的去参加竞拍,比较复杂的标的(如带有租约)建议放弃竞拍。当发现房屋有租约,新业主想要收回房产时,可以跟租客协商,双方解除租赁合同或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。

法拍房案例(买卖不破租赁)

  东方瀚海拍卖提醒大家,竞拍房产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产状况。在没有了解房产、租约、税费等问题之前,千万不要轻易参拍。

  为了避免一系列不必要的困扰,竞拍者可以委托专业的助拍机构对租赁关系进行调查。解决司法拍卖房“过户难、清场难、贷款难”等问题,为广大竞买人提供专业、高效、省心的一站式司法拍房服务。

  以上就是法拍房案例(买卖不破租凭)的相关介绍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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